本报讯(通讯员崔广华)近日,马村区法院调解了一起“90后”女子韩某与孙某闪婚闪离的案件。
韩某1991年出生,却与前男友汪某生活了一年多并生育一子。后两人发生争执,韩某离开汪家,后经人介绍与孙某(1987年出生)相识。经过半年相处,两人互相有了好感,于2011年6月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二人到韩某娘家河北邯郸回门,第三天,孙某因单位有事先回家,留下韩某在娘家居住。第六天韩某向母亲提出要去同学家玩两天,此后便没有了音讯。事后得知,韩某回到前男友汪某的家中。经多次协商无果,孙某无奈将韩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韩某赔偿其精神抚慰金2万元。
马村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因被告韩某始终不愿与原告孙某及其家人见面,而且韩某远在河北邯郸,只能通过电话联系。法官经过长期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鉴于认识时间较短、草率结婚,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韩某不同意支付赔偿金。后法官又经过做大量工作,韩某同意支付孙某补偿金2000元,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至此,韩某与孙某结婚尚不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