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 通讯员谷敏)“听说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请看看我的材料能不能办理?”昨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1号窗口,自由撰稿人李先生向工作人员咨询。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到该中心综合服务大厅咨询或办理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数量增多。
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覆盖所有人员,我市自2010年3月向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敞开大门,规定连续正常缴存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29名自主缴存人员自己开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22人借助住房公积金这一便利渠道解决了购房难题。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焦作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凡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被本市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本市从业且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自由职业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是,自主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全额缴存,每月25日前足额缴存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