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建章、廉曙光) 作风粗暴,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庭审着装不规范,开警车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影响了司法公信力。近日,市中级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由审务督察小组对全市两级法院的审判和行政事务及时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和处理,这次重点督察庭审工作是否规范、立案窗口是否便民、工作纪律是否严守、车辆管理是否严格、处理诉求是否拖拉等。如察看是否准时开庭,法官、书记员、法警着装是否规范,法官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是否佩戴与法官职业不相称的饰品,有无接听电话、翻看手机、发送手机信息、聊天等与庭审无关的行为。
“审务督察部门可以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查纠等措施,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红岩说,过去法院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仍然侧重于以查处为主要手段的事后监督,而审务督察制度将强化对执法过程的动态监督,使监督的侧重点从事后移至事前、事中,这将更加及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问题发生。
为此,市中级法院在贯彻落实该规定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原则,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强化措施、力求实效。结合该院实际,专门制定了《全市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就审务督察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主要职责、督察内容、督察程序、处置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市中级法院监察室主任米守来介绍,每次督察结束后,都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党组研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归类整理,逐一列举、逐一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建议;下发审务督察专项通报,及时反馈督察情况,责令问题单位整改,要求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并在事后派员进行重点督办、回查。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审务督察工作,充分发挥审务督察的作用,要以这次省高级法院对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的司法巡查为契机,大力加强审务督察队伍建设,当好司法‘啄木鸟’,对不良司法作风果断‘亮剑’,努力建立审务督察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全市两级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对今后的审务督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