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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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换位思考
以“安排工作”行骗 无业男子落法网
玩“捡钱分钱”骗局 被告人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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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警惕!我市“电话诈骗”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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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重在”全面提升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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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会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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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档案
  杜 洁 修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06年、2007年二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08年被表彰为全市法院模范法官,2011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先进个人,2011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中原卫士”。
 
   

  2010年9月,因工作需要,我从刑事审判庭调到立案庭工作。立案信访工作是一个与当事人接触最多、最累、最烦琐,但却最需要热情与耐心的工作,立案庭每年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当事人,工作好坏,直接影响法院的对外形象。我负责立案工作后,认识到法院信访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应该学会换位思考。所以,我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都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为民排忧解难。

  王某与韩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准备结婚。韩某给付王某3万元彩礼,王某用彩礼钱购置了陪嫁物品,并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双方并未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由于家庭矛盾不断,韩某借口感情不和分手。王某向韩某要求分割二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未果,后经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韩某支付共同财产中属于王某的1.5万元并返还王某的个人物品。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我认真查阅了王某的起诉材料,发现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符合诉前联调的规定。于是,我建议王某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我向韩某讲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举办了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且王某婚后辛苦持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最终,王某和韩某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解除同居关系,韩某向王某支付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并当场履行。

  至此,这起离婚纠纷几个小时就画上了句号。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对不花一分钱就能解决问题而喜出望外,对法院延伸司法职能、诉前化解纠纷的做法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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