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和贵平、申琳) 自己无业,却谎称能为人安排工作、帮人当兵,多次诈骗钱财。近日,解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薛某无业,可他不仅贪图享受,而且花钱大手大脚。为了享受,他想到去诈骗。2010年11月,被告人薛某来到市里被害人王某的家中,谎称自己认识某领导,能帮王某安排工作,先后五次骗取王某现金20715元,后赃款被挥霍;2010年12月,被告人薛某再次来到王某家中,以能帮王某的朋友张某安排工作为由,骗走被害人张某现金3740元,后赃款被挥霍;2011年7月,被告人薛某第三次来到王某家中,以能安排王某的弟弟当兵为由,骗走王某的母亲现金600元。案发后,赃款已退还被害人。
编者点评: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头脑保持清醒,就不会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