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许明霞
原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延期至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国标明确规定3岁以下儿童的服装必须符合A类标准,否则将被禁止生产和销售。那么,新规实施将近半个月,市场执行情况如何呢?
就此事,记者走访发现,多数市民并不知道有此新规出台,一些出售童装的商场或专卖店对此也并未执行。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摩登街附近的一商场,发现该商场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价格比较便宜,单件价格为30元至50元不等。在二楼童装区东部摊位上,记者还看到出售的一些3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的吊牌上连类别标注也没有。“我们是直接从厂家进货的,进货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放心吧,质量肯定有保证。”该商场售货员对记者说。对于新规,她说没接到任何通知,不知道有此规定。
在和平街附近的一些童装专卖店,记者发现价位在200元左右的3岁以下知名品牌的儿童服装上都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等字样,而一些价位在100元左右或100元以下的3岁以下儿童服装,则还是以前的“B类”、“C类”标注和无标注。在这些儿童服装店内,“A类”、“B类”、“C类”和一些无标注的儿童服装混杂一起出售。
“还有这样的规定?我一般都是靠款式和手感给孩子买衣服的。你一说,我还真得好好看看。”在位于市民主路的一家儿童服装店内,趁着换季打折来给1岁多孩子买衣服的孙女士吃惊地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童装店店主并不知道婴幼儿服装新规,一些店主告诉记者,现在市场上大部分婴幼儿服装都不是“A类”。
据了解,国家纺织产品质量等级分为A、B、C三类,不同类别对甲醛含量、pH值和异味等方面的规定不同。如果甲醛含量过高,人的呼吸系统会有不良反应,如出现过敏、咳嗽等。由于婴幼儿呼吸系统比较敏感,所以在这方面的要求比较高。
为此,记者提醒市民在选购婴幼儿服装时,不要只注重手感和款式,也要留意吊牌上是否印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2010”等字样,以保证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