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汤学军、赵歆) 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市中级法院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14人担任执行监督员,并于近日向执行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执行监督员证书。
执行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执行工作是否公正、规范进行监督;对执行干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规避执行、阻挠执行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进行举报。
执行监督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一是应邀参加市中级法院召开的执行工作会议;二是参加执行监督员会议;三是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四是参与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五是参加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的听证;六是参加专项执行、调研等活动。
聘任执行监督员是市中级法院为拓宽执行监督渠道采取的一项新举措。该院将定期组织召开执行监督员会议,不定期向执行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执行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及时归纳整理、研究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