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年初以来,沁阳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在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上重在落实、重在兑现,目前,全市有35184户计生家庭受益,各项优惠政策资金达845万元,受到广大计生群众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使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沁阳市进一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出台多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大力开展“一学一建一落实”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力兑现落实。
截至目前,该市农村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有7918户,奖励资金达351万元;市、乡、村三级计生优惠政策使14605个计生家庭受益,资金达169万元;享受计生家庭子女中招学业成绩加分的有540人,惠及金额62.4万余元;对全市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1952人统一发放奖励金,发放金额222.5万元;对自愿放弃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24对夫妻发放奖励金12万元;免费办理各种计生保险4257例,惠及金额14.4万元;利用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救助计生困难户,全市有652户计生贫困家庭从物质、资金等方面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救助金达16.715万元。
除以上政策外,该市还紧紧抓住作为全国“新农保”第二批试点县市的契机,将计划生育政策与“新农保”政策挂钩,规定“市财政对年满45周岁至59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贴100元;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政策内双女户父母其基础养老金每月补贴30元。”今年已有10145名计生对象享受到这一政策,优待补贴金额288.511万元。
该市一系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各项制度的落实,真正使计生户在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帮助,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对构建民生计生、助推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贾利 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