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近十年的漫长等待之后,国内汽车召回从“规定”升级为“条例”,并且近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已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据悉,该条例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条例对于汽车市场最大的促进作用在于强制性召回,该条例对相关部门判定的缺陷汽车产品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且针对如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质检部门缺陷调查的,由质检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企业处以的罚款额度,从现行规定的最高3万元以内提升到100万元以内。情节严重的,还将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人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