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扎实开展建设年活动
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晚霞灿灿傲霜天
莫道夕阳晚
全市法院开展“豫法阳光”微博集中接访活动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怎么办?
法官们的幸福观
贴大字报催要借款
侵害名誉被判道歉
七旬老人无钱治病
法官调解子女付费
代找工作久无结果
被判归还“好处”费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该怎么办?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今年国庆节前,我与张某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由我承担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责任。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我不服,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可是法院不予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

  丁继东(修武县法院民二庭庭长):首先,法院对王先生提出的行政诉讼不予受理是正确的。这是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决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查、询问有关人员等手段,并根据客观证据作出的对交通事故基本情况、案发经过及当事人责任程度的一种书面认定,不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其次,王先生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最后,王先生在提出复核的期间内,张某向法院起诉并受理的情况下,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将会不予受理或终止复核。此时,王先生应收集证据证明自己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在交通事故中对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严重程度,通过在法庭上的质证、认证,达到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抗辩。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但是由于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带有较强的行政性、专业性和时效性,导致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案件的直接证据和重要证据予以采用,影响到最终的责任承担。因此,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通过积极、合法、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