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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勿忽视土地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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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房勿忽视土地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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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好了市区里的一处小型高档公寓,可是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该公寓的土地是商业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还剩下30多年,我很矛盾,不知道到底该不该买。”日前,本报接到市民的咨询电话,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据专家介绍,市民在购房时有必要先搞清楚意向房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性质。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所用土地主要分为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或成本价向用地单位供应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业、学校、医院、军事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公路及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国有企业等。出让土地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土地主要是用于房地产、住宅、商业、工业等的经营性用地。

  专家提示,如果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在进行房产买卖时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要注意土地使用年限的终止日期。如果购买的是一手房,一般都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算起,到办理好个人的土地证,一般经过1~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拿到手时,土地证剩下的时间是达不到完整年限的。 而二手房的使用年限,也不以新办土地证的时间开始计算,通常都以原房主土地证使用终止年限为准,所以,使用年限也相应缩水。对于划拨性质的土地,或者是房改房买卖的,买方在办理土地证时,还需要缴纳市场成交价的1%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到期后我们该怎么办?专家介绍,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新的《土地管理法(修订意见稿)》中则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至于购房人集中关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是有偿还是无偿自动续期”的问题,置业顾问指出,目前由于几乎还没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实例发生,关于届时是否会有偿续期,暂时没有定论。 房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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