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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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
暨“执行开放月”活动拉开帷幕
疑恋人背叛 盗窃获徒刑
电动车“驮”不起生命之重
“四项评查”力促案件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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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
暨“执行开放月”活动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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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郑军、汤学军) 为加大制裁和打击“老赖”工作力度,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引导公民树立“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市中级法院按照省高级法院要求,从11月28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

  11月28日10时整,该院举办了隆重的启动仪式。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江金贵代表全市法院向执行干警作战前动员。

  启动仪式上,该院当场宣布53名“老赖”的曝光名单,同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期申报财产及悬赏执行公告。对限期不申报财产、不履行法定义务、逃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视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与机场、出入境管理处等高消费场所建立联动机制,对产生高消费行为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对构成拒执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强力推进案件执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将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焦作法院网公开曝光“老赖”名单,并从中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具体案件的执行(包括现场执行、强制执行等)和复议案件的听证。活动结束时,曝光案件的结案率要在90%以上。

  活动现场,该院还集中对20起涉及困难群体案件的当事人发放了44万余元的执行款。

  启动仪式结束后,该院出动8辆宣传车,在塔南路、人民路、解放路等主要干道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执行宣传手册,讲解相关执行法律法规,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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