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制时空/市场卫士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市工商局全面提升干部队伍道德素养
市工商局“扶、防、打”强化合同监管
温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执法记录仪操作方法培训
新规施行首日,我市闯黄灯现象频发
用假币诈骗 获刑又被罚金
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
包工头既赔偿又领刑
想赖借款没理由 法院依法判归还
合伙抢夺金项链 各自领刑三年半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想赖借款没理由 法院依法判归还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通讯员赵民)近日,中站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当庭判决被告韩某偿还原告杨某借款和利息。

  2012年2月,家住中站区的韩某在某物流公司找到一份工作。4月1日,韩某向该公司老板杨某借款4000元,7月份左右韩某离开公司不再上班,但该借款一直未还。杨某遂将韩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韩某偿还借款和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韩某向原告借款证据充分,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和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被告辩称自己在杨某的公司上班工资一直未发,要求以原告拖欠自己的工资抵偿自己借原告的钱。但原告对此予以否认,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