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前进) 1月28日,中站区法院利用边境控制手段,合法限制一名外籍商人裘某出境,成功为执行人靳某追讨医疗费等共计26万余元。
家住中站区的靳某,2009年到外商独资的某建材公司打工。2010年年初的一天,靳某在停止运作的搅拌机中清理杂物时,忽然搅拌机又工作起来,将靳某搅成重伤。虽经过长达半年之久的治疗,靳某还是丧失了左臂。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靳某在妻子和孩子的陪同下,于2010年10月,向中站区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该院经过仔细审查,判决该建材公司赔偿靳某2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建材公司法人代表裘某依仗自己的外商身份,百般推托,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裘某经常出境,遂与省边防总队联系,办理了限制裘某出境的手续。一周后,该院执行局接到北京首都机场来电,告知裘某在该机场出境时被限制。
三天后,裘某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