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制时空/市场卫士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图片新闻
消费维权行动捷报频传
图片新闻
“四个强化”监管农资市场
图片新闻
开展食品经营户行政约谈
维权春风拂怀川
依托数据分析开展行政指导
为4元钱较真 经调解终获赔
朋友盗窃项链 失主敲诈获刑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朋友盗窃项链 失主敲诈获刑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焦作手机报》,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本报讯 (通讯员郑承涛、王明明)近日,马村区法院审结一起因别人盗窃自己财物而趁机进行敲诈的案件。

  2012年10月15日,牛某去朋友田某家玩时,发现田某放在化妆柜上的一条金项链很漂亮,就暗起偷心。她趁田某不注意时,顺手将项链装进自己的包里。几天后,田某的丈夫李某发现项链不见了,就问项链的下落,田某说不知道。经过二人分析,觉得牛某有可能偷走了项链,遂给牛某打电话。牛某因恐惧,承认自己偷走了项链。当晚双方见面,田某取回了项链。之后,李某以牛某偷项链要报警为由,逼迫牛某写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李某后来多次打电话威胁牛某,并催要3万元钱,牛某无奈之下报了警。2013年1月15日,李某与牛某约定见面拿钱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05017631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