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玉兰,是马村区法院的一名女法警,也是一名老法警。我18岁到法院工作,至今已经35年了。从原先的大盖帽到现在的卷檐帽,从原来的军绿警服到现在的藏蓝警服,我伴随着中国司法的进步而不断变换装束。
同事们都说我说话响亮,办事干练,是干司法警察的料。确实,几十年如一日,我和男同事一样,从事押解、送达、值庭、安保、执行等工作。看着这些都是粗活儿,但一点儿马虎也要不得,因为马虎对法院工作就是致命的伤害,对群众也无法交代。因此,对待每一次任务,我都告诫自己:仔细,严谨,按规矩来。我工作的30多年里,没有出现过一起差错,没有被一个当事人投诉过,没有一名同事说我不称职,这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
几年前,我患上了比较严重的风湿病,全身多处关节疼痛,但我坚持上班,参加全院的安保和送达工作。特别是近两年来,法院法警规范化建设要上台阶,虽然我做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但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就是对全队最好的交代。
每周一面对一大摞要送达的法律文书,我对每一起案件的案由、被告人住址、开庭日期都认真逐项登记并了解案情。由于我对案情已有所了解,给当事人讲解起来比较熟悉,一些当事人如期到法院领取了法律文书并顺利签了字。对于通知不到及通知后不配合的当事人,我都会作出详细标示,然后按照区域范围,结合开庭日期制定最佳的送达路线,提高工作效率。要是遇到蛮不讲理的被告人时,送达往往显得很棘手。但是我认为,这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两方面的事儿:第一,把百姓的事儿当自己的事儿;第二,不打官腔、不拿架子,和百姓坐到一个板凳上说话,就没有送不出去的文书。
2012年10月的一天,我和同事到一个村子,向被告人李某送达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李某情绪激动,态度蛮横,将我们拒之门外。面对这种情况,我笑着对李某说:“大兄弟,别着急,听大姐给你讲讲是怎么回事……”经过一番细讲,李某最后签收了传票,并表示开庭时一定按时到法院。
记得有一起离婚案,原、被告之间矛盾尖锐,但双方矛盾起因大都是因为一些日常生活琐事,并没到感情破裂的地步。见到当事人后,我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明白双方结为夫妻的不易。后来,该当事人如期到法院开庭,并在法官的主持下,主动向原告道歉,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回。
兰生幽谷,不因无人而不芳。虽然少有鲜花和掌声,但我始终记得,我是一名法警,是法庭的守护者。
(作者:马村区法院法警大队张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