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凝聚党心民心的“粘合剂”,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助推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于建设廉洁政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要强化“三种意识”,突出“三个转变”,做到“三个前移”。
加强作风建设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要强化表率意识。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带头人,其作风如何将直接影响干部队伍形象、社会风气和党的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要切实将八项规定入脑入心,举一反三,能明善鉴;要围绕八项规定的要求,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要做八项规定的“先行者”,自觉加强作风建设,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要做八项规定的“引领者”,把八项规定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以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影响广大干部群众,促进党风、政风、行风、民风好转;二是要强化监督意识。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编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监督网;要搭建监督平台,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党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拓展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畅通监督渠道,营造出群众敢于直言、谏言的氛围,开通信访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推行电视、网络、微博问政,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要增强监督效果,认真开展企业评议职能部门活动,并把评议结果运用到干部的任免、奖惩之中,真正让群众看到自己的监督效果,形成良性互动。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体系,通过科学管理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岗位责任制,让每个干部“确责”。要以岗位为平台,对岗位职责进行细化、量化,建立起职责明晰、层级清楚、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切实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和管理盲区等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督察机制,让每个干部“履责”。要以任务落实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督察机制,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工作督导等形式,切实解决政策棚架、政令不畅、办事拖拉等问题,督促各单位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作风建设务必突出“三个转变”。一是思想态度转变。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在工作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等生硬、冷淡、蛮横、粗暴的工作态度必须坚决杜绝。要自觉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真诚地做到不厌烦、不推托、不敷衍。要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工作作风转变。要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要坚持以人为本,善于换位思考,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群众困难;要常接“地气”,用思维方式转变促进工作方式转变。三是服务质量转变。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统一尺度,确保理解法规不偏差,宣传法规不打折,执行法规不走样;坚持程序公开透明,落实法律赋予群众的知情权,增强群众对执法的信任感、认同感;要不徇私情、不带偏见、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不流于形式,为民办实事、办成事。
加强作风建设要着力“三个前移”。一是预防关口要前移。要通过自省发现不足,完善自我,及时转变作风;要对照八项规定,看自身思想是否有偏差、工作是否有疏漏,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考虑群众的感受,珍惜自己的名誉,努力做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二是监督关口要前移。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利用专项治理、行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及时发现问题,增强监督检查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要针对突出问题,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三是惩处关口要前移。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能走形式、搞变通;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重点、是表率、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八项规定作为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励的目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争做良好风气的表率,以良好的党风,带行风促民风,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