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柏生 通讯员李志强)不到3个月,76户拆迁户全部拆迁结束并且都得到妥善安置,保证了滨河路改造工程顺利推进;滨河路上搁置了几年的“卡脖子”路段顺利修通;近几年,因旧城改造8次拆迁400多户,没有一户拒拆上访,保证了全县整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日前,记者在博爱县清化镇采访时了解到,令各级政府和干部头疼的旧城改造、拆迁安置难题,却没有在这里卡壳。
在这里,难题为何不难?清化镇使用了什么妙招?镇党委书记张大卫告诉记者,城建改造项目能顺利实施,得益于县委、县政府思路的转变,采取的“不予不取”等相关政策,把拆迁安置等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政府转给了村(街),增强了村(街)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清化镇是博爱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旧城改造的任务逐渐繁重,去年以来就有9个旧城改造项目,涉及该镇的11个村(街)。以往,县城的旧城改造都是由政府牵头搞拆迁安置,机关单位、镇、村(街)干部分包责任户,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补偿标准低、群众自主选择性差、建设安置周期长、村(街)积极性不高等因素,工作往往推进较慢,影响整个规划的实施。
去年,博爱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下,转变思路,出台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在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的前提下,可享受“不予不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先缴后补”以及安置房屋产权转换等优惠政策。清化镇二街、三街和八街旧城改造项目,均按照“不予不取、一村(街)一策”的原则实施。村(街)是项目实施主体,旧城改造项目地块挂牌出让金(上解部分除外)全部返还村街,用于拆迁安置,村(街)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开发建设。
记者了解到,由于八街旧城改造项目涉及面广、拆迁难度大,特别是滨河路建设后,项目可开发土地面积变少,挂牌出让金不能满足拆迁安置需求,县政府又给予了相关的补偿政策。
思路一变天地宽。此项政策自去年出台以来,极大地激发了村(街)的工作热情。清化镇三街位于县城中心,涉及旧城改造的任务较重,村里按照县里给出的相关政策,先后投入5000余万元,在1号小区、2号小区、3号小区分别建成了2万平方米、6000平方米、5000多平方米的新型住宅楼,解决了该街346户居民的住房难题。同时,村街在开发建设中也有了部分收入,每月都为辖区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
县城滨河路改造工程涉及清化镇八街辖区,仅拆迁安置费用就需要1600万元,县里按照“不予不取”等政策,把拆迁安置任务交给八街,八街党员干部积极行动,不到3个月时间就将涉及的76户拆迁户安置到街里开发的清怡苑小区,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我们自己做主搞拆迁安置、开发建设,居民能就近安置,补偿标准也更人性化、合理化,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能惠及街委会和居民,我们怎么能不全力配合县里的规划?”八街党支部书记兼街委会主任麻二战告诉记者。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