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过马路”的形成,是少数不遵守信号灯的人造成的。试想一下,大家都在等红灯,少数人心急火燎地迎着红灯走过去,两个方向的车都要减速或停下来,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问题就来了,少数人逼停了车辆,其他人还傻等吗?干脆过去算了。这样一来,人车混杂,信号灯不起作用,路口乱象由此发生。反之,行人、车辆都严格按照信号灯行驶,就能秩序井然,安全、快速地通过路口。
处罚违章司机,已经有一套成熟的方法,摄像头、执法取证机、扣分罚款,甚至更严厉的措施如拘留判刑。
对违章的行人,各地还无统一的标准,好像多是罚10元钱。当然,还是要以教育为主,人们自善其身,红灯停成为自觉的行动,是再好不过的了。可真要违法了,还是要给点苦头的,为首必办,罚款似乎不太能触及某些人的灵魂,可以集中起来看车祸现场的照片、录像,让他受教育。还可以将其违章的形象登报、上电视,让他在亲人面前抬不起头。
提倡自觉,大家自律,但对违法行为还要用重典。
齐晓声
(作者系河南平原光电有限公司退休职工,通过邮箱参与本次话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