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元明、李志强) 马某为了勒索钱财,三个月内屡次绑架、强奸美容美发店女子,并致其中一人坠楼身亡。5月15日,市中级法院依法对实施绑架、强奸的马某执行了死刑。
马某曾因盗窃罪分别于1986年、1989年、1994年和2000年被判刑入狱,2002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2007年12月5日晚,马某窜至我市一美容美发店,将被害人周某骗至一出租房内,用鞋带等物将周某捆绑后,抢走手机一部,当日20时40分周某坠楼死亡。2007年12月29日晚,马某窜至我市另一家美容美发店,将被害人刘某骗出来,伙同王某(已判刑)威逼刘某脱光衣服,并迫使刘某给其丈夫打电话,要求其往指定的银行账号打2万元钱。次日,刘某趁机逃走。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马某使用类似手段,伙同他人先后4次绑架美容美发店女子,并向其亲友勒索钱财,其中还强奸一名女子,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绑架、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和强奸罪,且马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