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丽平、王莉莉)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武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申请人张某于2009年9月2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李某偿还欠款11万元。案件受理后,该院向各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李某的存款,余额均为零。后了解到李某将9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后,仍拒绝还款,遂于2011年1月27日将其依法拘留15日。但李某不思悔改,仍拒绝履行判决,并外逃一年多,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于2012年4月19日将其抓获。法院日前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