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伟涛
日前,微博上众多网友为去世的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南京市民马玉剑送行。马玉剑是一家理发店的店主,去年确诊肺癌晚期后,想到的头件事就是给顾客退卡:“我一辈子做事没亏待过人,我不想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还欠别人东西。”也正由此,他被誉为“信义店主”。
在诚信已成为一个稀缺东西,需要全民倡导的当下,马玉剑将信义看得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确无愧于“信义店主”这一美誉。其实,诚信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意识中并不陌生。它总是以个人的道德修养或文化信仰的姿态出现,传统的儒家文化思想更将“信”列为其精髓思想的“五常”之一。这也正是现在许多人总是习惯性地将一个人的诚信与否,与其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的原因。
随着现代工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利益的诱惑,道德对诚信的约束力实在显得有些苍白无力。而诚信的缺失有时候也会成为了一种信任危机惯性,就连相声表演艺术家侯耀华曾给贵州乡村教师陆永康颁奖时的一跪,也被人们猜疑为是在“作秀”。于是,公交车雨伞、无人售书、无记名借书等种种方式也来考验我们心中那脆弱的诚信。但其结果往往是在出现失信的现象后,许多人再次大声疾呼我们这个社会道德的沦丧。
但诚信的缺失实在不是道德的错。在经济学的原始框架里,人类的诚信行为在本质上体现了特定约束条件下的收益最大化,这说明,在现实的利益面前,诚信也是有局限性的。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曾在《国富论》的扉页上写到:“献给女王陛下的一本书。”他继而解释说:“女王陛下,请您回家去吧!国家就是做一个守夜人,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就去敲钟,入夜了看看有没有偷盗行为,这就是国家的任务。”这就说明包括经济活动在内的所有社会活动都不能仅靠诚信之类的自然规则来规范,还应该有正式的制度作保证。
正如“信义店主”能像抱柱而死的尾生一样,因为他知道守信的重要,故而珍惜自己11年开店积累下来的信誉,并由此得到了尊重。但要使“信义店主”身上集聚的诚信,真正成为各行业及各人自觉汲取的正能量,却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个社会诚信体系,对种种失信行为进行有效惩处。
这里有一个无从考证的故事: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德国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却没有一家公司愿意雇用他,原因是在上学期间他曾有过逃票坐地铁的不良信用记录。这个故事很容易诱导公众把“信用体系不健全”作为目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借口,但这也正说明,如果一个人的诚信出了问题,其遭受的处罚不比其欺骗的获益更大,或者说在构成整个现代社会交易诚信度的基础框架中,这些制度本身不完善,或者是制度执行不利的情况下,就会出现人们的守法成本比违法成本更大的现象,那么整个社会的交易信用便会出现危机。
诚哉斯言,要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诚信者蔚然成风,社会诚信体系的逐步建立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