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对于“小孩扶老人被讹”一事,四川省达州市警方称,经查明,摔伤老妇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
(据《华西都市报》)
每发生一桩“做好事救人反被受助者诬为肇事者”的事,社会良心就受到一次打击,尤其是被冤枉者还是天真无邪的孩子,面对他们委屈的眼泪,学校、社会、家长的德育教育将变得苍白无力。当类似“农夫与蛇”的故事屡屡上演,民间缺乏有效调解机制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声,旗帜鲜明地主持正义,坚决遏制不良风气蔓延,让高尚者受鼓舞,给无耻者以惩罚。
令人欣喜的是,近来,获得清白的还不止达州市那三个小学生。据报载,前不久,广东省汕头市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在地,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次日,摔倒老人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的,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倍感委屈的两名学生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发上网络并报警。当地警方经调查掌握事实真相后,与双方沟通,最终摔倒老人承认自己一时糊涂,并登门致歉,归还了两名学生的家长此前垫付的1200多元医药费。
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是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规范。上述两位老人为什么对帮助自己的孩子们不仅毫无谢意,反而加以陷害呢?笔者以为,是摔伤后的那笔治疗费用让本应该受人尊重的两位老人利令智昏、冤枉好人。
不良风气必须遏制,孩子的清白必须维护,否则谁还敢做好事、当好人。但如果没有达州、汕头两地警方的介入,即使有众多充满正义感的目击者作证,上述两件事仍不免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
要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正能量,对各种好人好事广泛宣传、大加褒扬,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让利令智昏、内心阴暗者饱受舆论谴责,让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出名得利,真正体会到做好事、当好人的快乐。
毕竟绝大多数人都会坚守真善美的底线,都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但如果广大市民真遇到“助人反被讹”的事,不必委屈,不要犹豫,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
“助人反被讹”之类的事,虽然细小琐碎,但事关匡正世风、维护正义,不可等闲视之。公安等部门应该把还原真相、惩恶扬善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