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 通讯员王钊)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将从3月24日起开始报名,4月4日截止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本单位报名。
据了解,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四、五级考核在省人社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二级考核在护理员等138个工种中进行;一级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等14个工种中进行。
据了解,参加此次考核的对象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
2014年9月30日前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人社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市人社局提醒,已办理退休手续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4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且在本等级工作期间取得下列一项以上技能业绩:①参与完成科技创新、技术革新项目,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有效名次内者;②在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④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两项以上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成果或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⑤在省(部)级以上有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发行一部以上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15000字以上),有关论文著作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荣誉称号;⑦在省(部)级以上举办的技术交流比赛节会上获得前三名,或业绩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单位使用两次以上;⑧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不含单项表彰)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