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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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整改情况公示(第二批)
确保转作风与惠民生同频共振
关于对市直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审验结果的情况通报
当好百姓的贴心人
关于对市直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审验和诚信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
积极推广“人社一点通”
关于对市直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机构审验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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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人社局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整改情况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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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市人社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3件,其中就业创业4件、社会保障7件、人事人才7件、劳动维权5件。各科室单位主动和政协委员进行全程沟通,切实做到了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18件,结果为B类的5件。对结果为B类或委员对答复基本满意的,承办科室单位重新办理,进行二次答复。

  现将市人社局立行立改的政协委员提案整改情况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2118818。

  1.关于进一步加大青年创业支持力度的提案。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就业创业导师团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各筹建2个创业孵化园和2条创业街,依托村站提供家门口创业、培训服务;推广集求职、创业、小贷和投诉功能于一体的“人社一点通”手机软件等,为青年创业搭建平台。二是对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和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实行税收优惠等创业扶持政策,3年内免收费用。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到城乡所有自主创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自主创业的个人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提高到100万元;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提高到300万元;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原来贴息基准利率50%的基础上,提高到100%贴息;延长扶持年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满2年后,可延期2年;年限满4年以上仍有贷款需求的,可继续给予贷款扶持,所需贴息资金由个人负担。

  提案人:许东方委员

  评价:满意(A)

  2.关于加强我市产业工人培养的提案。

  整改情况:技工院校增设汽车应用与维修等新专业和特色班,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等多家知名企业建立“工学结合班”“企业冠名订单培养”“2+1”等校企合作模式,为我市企业大批量输送产业工人。今年上半年,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3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653人。

  提案人:易泽文委员

  评价:满意(A)

  3.关于加强城市流动人口社会保险方面的管理和服务。

  整改情况:城市流动就业人员,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享受与我市参保职工同等待遇,实现异地转移和衔接。城市流动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自主选择享受参保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实现跨省、跨市转移关系,并主动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保障城市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提案人:李秀萍委员

  评价:满意(A)

  4.关于加强劳务派遣法律法规宣传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监督管理的提案。

  整改情况:加强监管,对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用工单位坚决查处。对市直7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排查,涉及用工单位186家、派遣工12639人;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派遣工进行了身份转换,签订了劳动协议,基本达到了同工同酬。召开企业负责人、劳资负责人座谈会,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通12333维权热线,建立劳务派遣用工投诉绿色通道,加强专项检查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案人:李林敏等委员

  评价:满意(A)

  5.关于建立全市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长效机制的提案。

  整改情况:今年5月9日,市人社局印发《2014年焦作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6月25日,专门召开焦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加大督察力度,对拒不执行的企业依法约谈、责令改正,并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提案人:李林敏、张勇、张保林、刘文生委员

  评价:满意(A)

  6.关于放宽我市事业单位招录招考条件的提案。

  整改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在编制招聘计划和设置报考岗位条件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岗位需要进行设定,能够放宽招考条件的,最大限度地放宽条件。对没有正当理由设置过高招聘条件的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不予审批。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坚决杜绝因人设岗、性别歧视等问题出现,给毕业生提供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

  提案人:张勇委员

  评价:满意(A)

  7.关于我市人事招聘工作考核时间太长等几点建议。

  整改情况: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生来电咨询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答复,消除考生疑虑。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能力不高造成考核时间过长问题,集中组织业务能力素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关于信息公开问题,对招聘各环节的重要事项,已在市人社局网站和相关招聘网站公开,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知情权。

  提案人:刘兵委员

  评价:满意(A)

  8.关于在我市进行医保费用信息公示制度和公开医保卡详细信息的提案。

  整改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医保指标信息,加强社会监督,控制不合理费用。6月17日,在市人社局网站和《焦作日报》对2013年我市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均次费用、医保支付费用、住院天数等指标进行公示;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相关指标,将分别于第三季度和明年第一季度通过媒体公示。对公开医保卡详细信息的问题,因市人社局网站查询医保卡信息没有设置密码,为保护个人隐私,仅限查询参保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余额及缴费工资。就诊及消费明细等信息,可持有效证件在市人社大厦二楼服务大厅市医保中心2号至5号窗口查询。待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后,可有序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

  提案人:邵磊、郭丽敏委员

  评价:满意(A)

  9.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督促用工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使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整改情况:召开企业负责人、劳资负责人座谈会,加强劳动保障法业务培训。结合4月至6月参保单位申报工资基数,组织财务稽核检查,查纠欠缴、漏缴、少缴现象。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乡镇人社所每季度到企业普查一次。对欠费企业及企业领导,实行评优评强评先“一票否决”。

  提案人:张利学委员

  评价:满意(A)

  10.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

  整改情况: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采取同级财政支付、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以奖代补”等方式,多渠道解决村站人员待遇。落实市县乡多层级培训机制,5月份首批组织了全市人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实施考核奖惩,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适合农民就业的岗位信息。利用村站搞好社保衔接政策宣传。

  提案人:卫静委员

  评价:满意(A)

  11.关于维护私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提案。

  整改情况:加强对私营企业集中的县市区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管,规范私营企业用工管理。加强劳动维权政策服务。从4月份开始,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会保险等进行审查,利用12333维权服务热线接受投诉举报,落实《焦作市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推动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从6月份起,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保障私营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提案人:民盟焦作市委

  评价:满意(A)

  12.关于清理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提案。

  整改情况:加强正面引导。6月3日在媒体公布缴费前100名先进企业名单,营造依法缴费光荣的社会氛围。加大清欠力度。对欠费单位下发《催缴通知书》,对有能力缴纳但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除使用行政手段外,还将通过司法手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欠缴大户将适时在媒体曝光。目前,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提案人:原火金委员

  评价:满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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