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宗海)“在矿上的各项自查中,若重复出现焦煤公司《隐患汇总表》中所列的隐患,每条对责任区队的当班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300元,每条对区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各罚款100元。在上级检查中,若出现重复隐患的,加倍处罚。”这是8月10日笔者在赵固一矿看到的重复反弹隐患“明码标价”制度,也是该矿加大隐患举一反三整改力度、杜绝重复反弹隐患所采取的举措。
据悉,该矿在对重复反弹隐患实行“明码标价”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真较真、不糊弄,铁制度、硬执行”和“三个零容忍”要求,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和“一查到底、责任倒查、分级负责”原则,要求各专业科室结合月度专项检查,对照焦煤公司《隐患汇总表》所列问题,重点检查,将检查重复性隐患的具体内容在第二天早调会上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安监科牵头,每月利用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各专业科室,重点对照焦煤公司《隐患汇总表》所列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并具体通报重复性隐患检查内容。要求矿领导带班期间,对照焦煤公司《隐患汇总表》所列问题,重点监督,发现重复反弹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该矿要求每月月底对各区队重复反弹隐患的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评比,对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且评比位居专业组第一名的区队,当月安全“双基”考核加5分;对整治力度小、隐患问题依然重复发生,且评比位于专业组最后一名的区队进行对等考核,极大地调动了各区队治理重复反弹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