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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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偷看密码 故意伤害被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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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式”判后释疑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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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怀疑他人偷看密码 故意伤害被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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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和贵平、李宇)一男子在取款时因怀疑身后的人偷看自己密码,一时冲动,竟将他人打伤,结果不仅赔偿了16万元医疗费,还被判处了拘役。日前,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拘役6个月。

  2月27日15时许,冯某因有急事,到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前取款。在输入密码时,他突然发现身后正在打电话的男孩李某离自己较近,就怀疑李某偷看了自己刚才输入的密码,心中很是不满。冯某取款后,看到李某还在打电话,一时冲动,就朝李某脸上、背上打了几拳,并朝其腹部跺了两脚,致李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4月4日,被告人冯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案件审理期间,冯某的家属主动赔偿李某医药费及各项费用共计16万元,李某也对被告人冯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冯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亲属赔偿了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也表示谅解,故对被告人冯某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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