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积极开展“无障碍沟通”活动
“四招”强化立案便民服务
以作风建设的实效取信于民
全市法院“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书画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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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阳区法院
积极开展“无障碍沟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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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刘翠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山阳区法院紧扣基层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无障碍沟通”活动,努力解决“六难”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开展服务作风转变活动,解决脸难看、话难听问题。以转作风为切入点,提高服务标准,完善文明用语,规范接待行为。

  开展群众电话接听转接活动,解决人难找、事难寻问题。通过开通服务热线,使群众咨询问题有人答、约见法官能见到、反映问题有人听。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对于无故拒接拒听当事人电话的,由监察室督促改正。

  开展法言法语转化活动,解决沟通难、理解难问题。坚持“四说”原则,即做群众工作时说乡土话、了解案情说家常话、化解矛盾说体谅话、教育当事人时说民间话,将严肃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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