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严查重复领取社保金行为
数字人社
我市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流程
淘宝双金冠是怎样炼成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 业务办理所需印章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 告
我市发布2015年职业技能大赛信息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 业务办理所需印章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局业务办理所需印章使用安全规范,促进业务办理工作更好地开展,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实行业务办理所需印章备案管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业务印章纸质印模备案制

  在办理业务手续时,要对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提交材料所盖印章加强审查,用人单位印章与授权经办人签字(或个人印章)一并实行印模备案制,之后用人单位所办业务手续应使用已备案的印章,不得随意更换。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印模的,我局业务经办科室(单位)应告知用人单位先将新印模备案后,再办理业务手续。

  二、实行业务印章电子印模备查制

  要对用人单位提交备案的印模及时进行归类整理,扫描成电子文档,建立印模电子档案,并将电子印模(不能复制)提供给局经办人员,方便其对照检查。

  三、实行业务印章使用责任制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要对用人单位提交使用的印章逐级审核负责。我局经办人员如发现用人单位所使用印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或个人印章)与留存印模不一致的,应及时向本科室(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反映,暂停办理业务,留存申报材料,并向用人单位和授权经办人说明情况。科室(单位)负责人在收到局经办人员反映的情况后,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查明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对于发现私刻、使用假章现象的,应立即暂停其相关业务的办理,封存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将情况逐级反馈至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和局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的,应经我局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我局经办人员发现问题不上报或未经领导同意擅作处理的,以及我局有关人员审核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015年1月23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