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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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
爱心通道助不幸致残女大学生获赔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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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刘翠萍)4月23日,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在网络上轰动一时的金丽丽(化名)致残一案终于结案,金丽丽获赔125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山阳区法院及时启动爱心通道,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金丽丽是河南理工大学的一名学生,2013年8月,她途经市某商城的时候,被突然折断的广告牌砸到脊背,经医院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脊髓损伤、截瘫等。事发后,广告牌的所有权人某商城为其支付了住院费。但就赔偿事宜双方经多次协商,均无结果,金丽丽遂到山阳区法院起诉。

  山阳区法院接到金丽丽的起诉材料后,随即开通绿色通道,让金丽丽免缴诉讼费。在没有完成立案手续前,承办法官郭明光联系了某商城的负责人,协调其在2个小时筹借预付医疗费5万元,并驱车送到金丽丽家,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接案后,高新法庭全方位开展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他们邀请商城所在地的示范区、办事处代表、双方律师等共同参与调解,及时了解商城经营情况,在法律的框架下为受害人争取最大的赔偿。“整个事情处理得很紧凑,中间因为要进行伤残鉴定,诉讼中止了一段时间,但是调解工作一直没停。”郭明光说。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金丽丽最终获赔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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