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丽娟)为降低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近日,我市下达了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第一批)资金,合计3980.73万元。此次补贴范围和对象涉及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岛际水路客运经营者,国有林业企业和国有林场、苗圃。
此次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下拨县市区后,各县市区应及时将资金补助政策、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个人补助资金的兑付,坚持张榜公示制度,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发放给受益对象,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