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焦作网谈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遇到街头乞讨者,你会给钱吗?
朋友圈发假广告 或将负法律责任
预付卡消费 并非那么美
天干物燥 注意防火
国庆主题邮票升值快
充分发挥邮政优势 倾力服务焦作发展
2016年新邮预订今日开始
图片新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朋友圈发假广告 或将负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原文钊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现在的朋友圈里广告太多了,有的人好心帮朋友忙,什么样的广告都不假思索地转发,甚至还转发了虚假广告。”近日,网友【流年菲语】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表感慨,并提醒大家不要转发虚假广告。

  与此同时,司法部中国法制宣传司官方微博“中国普法”日前转发了一则转发虚假广告将负法律责任的提醒,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对旧法进行了不少修改,其中一项就是强化了自然人的责任。在旧法中,个人只能作为广告主(商品服务推销者)和广告经营者(广告制作者),而广告发布者只能是法人或组织。新法让自然人获得了广告发布者的法律资格,而资格既是权利,更是义务。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广告发布者,同时也要遵守所有相关义务,否则,就将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

  如果网友不小心转发了虚假广告,将会承担哪些责任呢?

  据了解,网友转发虚假广告至少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两种责任。

  行政处罚责任为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予以发布,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当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时,则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事赔偿责任为如果虚假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如果发布的虚假广告所涉商品或者服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发布者还将和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一道承担连带责任。

  “总而言之,网友在微信朋友圈不能发布虚假广告,要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网友【清风】说。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