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搜救,历经51个小时,终于将他们救出。12日,当地相关部门对17名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
驴友每人被罚千元看似不少,却远远抵不上当地为营救他们付出的代价。据介绍,当地紧急出动100多名民警、消防员,派出200多名干部群众、40多名医生护士以及300多名后勤增援人员,出动80多台次各种车辆、冲锋舟,直接经济支出10万余元,这还不包括后续工作相关费用。相比之下,每人千元的罚款更像是“罚酒三杯”。
近年来,一些驴友擅自登山遇险的事件时有发生,政府都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救援,但肇事的驴友鲜有因此受到处罚,即使有,也只是象征性处罚。2011年国庆期间,一支14人户外登山团队违规进入阿坝州四姑娘山景区海子沟后,与外界失去了联系。为营救这14名登山者,当地出动上千人,耗费近13万元,而驴友仅被处罚1500元钱,平均每人107元。
在公民面临重大危险的情况下,国家、社会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救援。不过,不少驴友遇险,都是自己的任性造成的,比如未经批准私自进行登山活动,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驴友自己犯下的错,却要耗费公帑,让纳税人埋单,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换个角度讲,处罚的目的是惩戒,可区区千百元的罚款何以能让驴友花钱买教训?事实证明,一些驴友并没有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反而觉得政府救援是理所当然的。在谈到四姑娘山获救驴友时,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户外运动教练秦卓然曾痛心地说:“一看到他们我就心寒,坐在那里像英雄一样摆谱,他们没有感觉到,这个事件给救援队造成了什么影响。”
对于任性的驴友处罚力度过轻,主要在于相关制度的缺失。目前,各地对于驴友的处罚,只是依据规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比如《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等,并不涉及由此造成的后果。
在国外,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也会全力搜救,但当事人被救出后,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在美国,由于违规探险造成的额外成本过高,目前全美已有8个州通过可对“疏忽或刻意违规者”收费的法律。
随着探险旅行成为时尚,遇险和救援的情形逐渐增多。我们除了提醒驴友提高避险能力外,更要完善制度,让违规者为救援成本埋单。前不久,《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登山活动发生登山事故,救援单位事后有权向受援者进行追偿,由其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笔者认为,只有加大追责力度,提高违规成本,才能促使广大驴友敬畏自然,敬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