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陇海路与一马路附近一处建设中的购物中心临街广场入口处,一排密密麻麻钉着钉子的木板被摆放在街边地面上用以阻止车辆停放。现场,虽有几块印有“禁止停车,后果自负”的警示牌被摆放至“钉板”附近,但仍不时有穿行的路人被吓得跳起来。市民称用这种招数禁停,实在太狠毒。据广场上一男子称,广场上的地砖也是刚刚铺好,经常被车辆碾压损坏,因附近人多车多,喊破嗓子也管不住,为了避免新地砖受损,才有人在广场入口处摆上“钉板”阻止车辆驶入的。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雨中漫步2A:在城市的繁华地段采取“钉板”阻停车的方法不可取,城管部门对这种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决不能听之任之,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以防对他人造成意外伤害。
@庐人境:如果有行人因为钉子受伤,那么广场商家的行为既损了人又没有利己,得不偿失。保护新地砖不受损是商家的责任,不应该把风险转嫁到无辜的群众身上。
@zi色feng铃:保护自己但不要伤害他人。“钉板”阻停车显然是自己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在作怪,这种过度自卫其实就是故意伤害,应该禁止。
@工程师-作家-湖南女子学院张闻骥:禁停可采用的办法有很多,但“钉板”阻停车,太过简单粗暴,有懒政之嫌。
@不知潇湘在何处:喊破嗓子管不住,“钉板”就能管得住?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不仅会激化矛盾,更会埋下安全隐患,万一绊倒夜行的市民,万一有孩子没注意而误入这块地面,岂不是都要受“钉板”之刑,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商家应当立即停止这种毒招,采用正确、理智、文明的管理方式来解决地砖被损的问题。
@芳心云天:“钉板”阻停车现象折射出公德心和责任心的缺失,假如人人都有保护公共设施的意识,不擅闯新修路面,自觉绕道而行,就不会出现被逼无奈的设“钉板”阻停车的狠毒之举。
@三七锦:当任性成为常态,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加强法治管理就已经迫在眉睫了。
@平常一个人015:商场是供人购物的地方,车多人多很正常,门前设置停车场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顾客购物,地砖压坏了,应该找原因解决,采取如此办法来保护,这不是逼着顾客走人的节奏吗?没人来了,你开商场还有什么意义,此法实在是愚蠢。赶紧改正吧,否则就是关门歇业的结果。
【下期话题】
北京10条路
禁行电动二轮车
从4月11日起,北京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开始禁止电动二轮车通行,违者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负责人说,为保障道路安全与畅通,交管部门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等10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人将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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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王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