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焦作检察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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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 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前移检察窗口 延伸法律触角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流动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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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帆)为了进一步促进检察力度下沉,前移检察窗口,服务基层群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近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流动检察室”。

  明确人员配备。该院制定了《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流动检察室”下访巡防工作制度》,确保“流动检察室”工作规范运行。同时,成立了“检察巡访工作队”,下设不少于3人的“巡访工作小分队”,人员由各部门副职、业务骨干以及党员志愿者组成,必要时党组成员带队下访巡防。

  明确职责范围。“流动检察室”工作由分管控申工作的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控申部门负责组织、策划、联络等。“流动检察室”集接待、线索受理、法律宣传、职务犯罪预防、社情民意收集反馈等多功能于一体,以带案下访、设点接访等措施为抓手,切实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

  明确工作规程。“流动检察室”原则上每月下访巡访不少于4次,每次1天。下访巡访人员对群众反映、咨询的问题,能现场办结的即时办理,对不能现场办结的问题,认真填写下访巡访工作记录,移交控申部门审查处理。控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将审查处理情况交由“流动检察室”答复信访人,必要时与该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答复信访人。

  明确功能设置。该院还建立了移动视频接访平台和移动便民服务信息平台。移动视频接访平台主要是通过无线上网,与该院视频接访系统进行连接,实现远程无线视频接访。移动便民服务信息平台存储法律知识、检务公开、案件查询、惠民政策等信息,可随时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同时,为拓展内部功能,延伸宣传触角,配备浅显易懂、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在各下访地点巡回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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