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马先生
问题陈述:五年前我受雇一家公司,近两年因经营不善,该公司效益越来越差,老板已经拖欠我们近一年的工资了。我和同事多次找老板催要,老板态度很不好,直接表示没钱,于是,同事提议,拿公司的物品抵顶。我想问一下,这样做是否合法?
行动记者:许明霞
行动结果:针对马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金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卫群。郭卫群说,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属于劳动纠纷,马先生和同事完全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马先生和同事拿走公司物品,轻者属于违法行为,重者涉嫌犯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建议采取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等正当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