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近日,笔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和部署,从即日起,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查检验专项行动。
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抽检的品种是2016年1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应的符合第五阶段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Ⅴ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抽检对象为各类加油站、油库,重点是主要交通干线和城乡接合部的加油站以及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日常消耗量大的特供用户内部加油站。其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其他各类加油站的车用汽、柴油品种,应统筹兼顾,各占一定比例。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成品油质量年度抽检频次将根据市场监管需要确定,对存在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加油站将进行连续性跟踪抽检;成品油质量年度抽检数量和比例按照《河南省工商局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年度内对市、县、乡三级成品油检测实现辖区内加油站、油库全覆盖。省工商局还将根据全省成品油市场监管需要,统一组织开展跨区域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的专项质量抽检。
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市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根据属地成品油市场监管需要制订详细的抽样检测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河南省工商系统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范》组织抽检工作,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承检单位,科学制订抽检工作方案,严格履行抽检工作程序,切实提升抽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依法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商品标示不全、销售伪劣油品等行为。对于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并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要求,依法公示成品油案件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