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经营户:
为推进焦作文明城市建设,引导企业和经营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河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倡导文明之风,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文明、健康、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焦作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经营者倡议:
一、增强诚信意识。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积极参与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公布诚信经营承诺,做到价值共识、信念共守,共同维护社会诚信。
二、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重合同、守信用,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重质量、树品牌,坚决抵制制假售假行为;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坑蒙拐骗,不投机钻营,杜绝弄虚作假、恶意竞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全面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质量管理,提高商品信誉;不做虚假违法广告,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产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认真整改相关部门检查出来的问题,虚心接受新闻媒体批评,切实解决消费者合理投诉,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规避检查监督。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让我们积极践行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一分力、添一分光、尽一分责,加快建设创新焦作、富裕焦作、美丽焦作、平安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为中原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焦作市消费者协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