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程贵忠、张明)3月20日,博爱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秦某家里进行搜查,将被执行人秦某堵在了家中。
面对执行干警,秦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直说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于是,执行干警依法对其家中进行搜查,结果发现一个上了锁的保险柜。秦某的妻子以记不清密码为由,拒绝打开保险柜。当执行干警要拉走保险柜时,其妻子才不情愿地打开。经过一番搜查后,执行干警找到多份票据及成捆的现金,其中两份手写欠条引起了干警的注意。原来,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秦某拒不还钱,却两次放贷给别人,共计4.5万元。
以上证据证明,秦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拒执罪。执行干警当即把秦某带回法院。一看事情严重,秦某马上转变了态度,很快履行了2万元还款义务。但是,秦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后被法院判处2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