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双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有车不还款 拘役四个月
强执行 惩“老赖”
全市177名“老赖”受到刑事处罚
有钱不赔偿 获徒刑一年
藏匿十余载 一朝终落网
有钱放贷不还债 还债后被判罚金
坐牢不赔钱? 不是那回事
抗拒执行 阻挠执法 一“老赖”获刑六个月
拒不交付房产 获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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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 年4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藏匿十余载 一朝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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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史艳、张龚、和贵平)一份生效了十几年的判决,一起拖欠了20年的借款,随着法槌落下,终于给了申请人一个交代。

  1997年1月,卫某欲向刘某借款1万元。由于平时卫某为人不错,邻里关系也很融洽,刘某就把钱借给了他。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月息为1分5厘。然而借款到期后,卫某却不提还钱的事。刘某多次催要,卫某只给了一部分利息,所借欠款本金一直未还。2004年11月,法院判决卫某归还刘某借款1万元及剩余利息。但从案件审理到判决,卫某都没有出现过。

  距判决生效已经过去了十几年,解放区法院干警多次到卫某的住处寻找,均未找到卫某。申请人刘某认为这笔钱是追不回来了,但解放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海燕认为:没有找不到的人、没有抓不到的“老赖”。2017年3月13日,事情有了转机。一起新的执行案件引起了宋海燕的注意,因为此案被执行人也叫卫某。宋海燕经过核实,发现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人,通过向新的案件申请人了解情况,掌握了卫某的现住址。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出动,顺利将卫某抓获。

  经过法院调查,判决生效期间卫某在银行有多笔现金交易,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鉴于被执行人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审理期间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故法院依法判处卫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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