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昨日,记者从市环境攻坚办获悉,截至5月12日,全市共排查出燃煤散烧设施设备茶浴锅炉84家、燃煤大灶517家、经营性小煤炉935家,已取缔茶浴锅炉70家、燃煤大灶176家、经营性小煤炉431家,取缔率分别为83%、34%、46%。市环境攻坚办在通报中再次明确,今年5月31日前,各县(市)区要对照台账完成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任务的50%,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取缔任务。同时,针对前一阶段取缔工作不力的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给予通报批评。
据了解,5月15日,市环境攻坚办组织人员对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进行暗访抽查发现,沁阳市沁园办事处袁屯村国富饭店、沁园办事处护城村董爱国驴肉馆、王曲乡胜利饭店、王曲乡合家欢饭店的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未取缔;武陟县龙源镇龙源村红利饭店、五生饭店、手工刀削面馆和谢旗营乡口福居、迪士尼幼儿园东侧早餐店的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未取缔,谭怀中学备用大灶为燃煤大灶;修武县郇封镇政府食堂、飞磊酒家、非常面馆、周庄乡玉娥饭店的燃煤散烧设施设备未取缔。以上情况与三个县(市)上报的情况严重不符。市环境攻坚办在相关通报中指出,这充分说明,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工作存在宣传动员不广泛、摸底排查不细致、工作督导不到位等问题,存在敷衍塞责、漏报瞒报现象。为此,对沁阳市、武陟县、修武县给予通报批评。
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起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取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宣传发动,深入摸底排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取缔任务且在省环境攻坚办考核或督导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将提请市政府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