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6月6日,“大头贴”上墙的张某迫于舆论和法律的压力,将拖欠7名工人的工资全部送到了马村区法院。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7名工人到张某承包的工地干活,但是活干完后,张某没有支付工人任何劳动报酬。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2016年5月31日前支付7名工人工资共计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每次执行干警上门做工作,张某都说:“我现在太困难了,等我把账要回来,就给他们支付工资。”执行干警告诉张某:“现在的执行力度非常大,你要是不及时履行,不但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还要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实行信用惩戒,并且在辖区张贴你的‘大头贴’。”
后来,马村区法院在社区、超市、车站、小区、村委会张贴了张某的“大头贴”。被执行人张某看到小区内自己的“大头贴”后,认为太丢人。“我以为法院只是吓唬吓唬我,没想到真的贴出来了!”张某说。于是,张某主动将7名工人的工资送到法院,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