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建章、郑军)8月28日,市中级法院举行审判质效承诺书签署仪式,该院各主管副院长分别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签署递交了审判质效承诺书,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向各主管副院长递交了审判质效承诺书。各主管副院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分管业务、本部门业务审判质效的第一责任人,就全面加强对分管业务、本部门业务审判质效的全面监督管理作出承诺。
李玉杰指出,在当前司法改革中,院长、庭长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在放权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同时,必须解决不敢担当、不敢监督、不善管理的问题,必须解决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的问题,必须解决不正确对待监督、不认真接受正确监督的问题。
李玉杰强调,院长、庭长和审判组织、审判管理部门都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层级责任体系。作为院领导,要抓大局、负总责,哪个领导负责的部门出问题就由哪个领导负责,确保责任清楚、权力明晰。业务部门负责人、庭长要抓细节、负全责,切实承担起对本部门审判质效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方面的职责,定期向主管副院长提交本庭审判活动运行情况说明,年末审判质效排名靠后的庭长需向院党组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落后情况,查找落后原因。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层级责任,解决的是监督管理的问题,不是对个案的处理强加意见,院长、庭长的监督意见必须明确提出、书面入卷、记录在案。
李玉杰要求,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必须把提升审判质效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把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资源都用在抓执法办案上,以审判质效的提升,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