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加强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进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我市开展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价。相关考评材料须于9月2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依托我市支柱产业、优势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科技实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及具有一定科技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等,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2015年度及以前建设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于9月22日将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汇报材料、考评打分表(自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焦作市考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需要注意的是,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材料的受理、审核和汇总,审核汇总后将考评材料分领域报送相关业务科室,其中汇总表同时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依托单位是市直单位的,考评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考评专家组采取“会议考评+现场考察”方式进行,并填写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评打分表。考评内容包括:中心基本情况、中心科研成果开发情况、中心管理情况、依托单位情况四个基本指标以及院士工作站、起草标准情况等加分指标。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大于等于80分为优秀,60~79分为良好,60分以下为较差。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将按《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或新奖励办法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