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家事审判暖人心 司法柔情促和谐
夫妻矛盾升级 丈夫奇葩报复
保护家暴受害人 法院作出保护令
闪婚埋下隐患 分手求退彩礼
多年夫妻相守 患病更应照顾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数字报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网上投稿 | 太极拳网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护家暴受害人 法院作出保护令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3jz 到 10655885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 42 到 106592066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weibo.com/jzwww焦作手机报weibo.com/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基本案情

  修武县妇女薛某芬与常某军结婚多年。近年来,常某军多次因生活琐事殴打薛某芬,致其身体多处受伤。为此,薛某芬曾向派出所报警、向县妇联投诉。虽经亲友及有关组织调解,常某军口头上也答应不再殴打薛某芬,但在2016年10月5日,常某军再次对薛某芬实施殴打,导致薛某芬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腰部外伤、多处腰椎骨折,右足外伤、右足第一楔骨骨折。薛某芬向修武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和常某军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修武县法院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常某军对申请人薛某芬实施辱骂、殴打、威胁、跟踪、骚扰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被申请人常某军出入申请人薛某芬现住所;不得影响申请人薛某芬正常居住生活。本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生效后立即执行。

  典型意义

  本案集中体现了人身保护裁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事前预防。本案中,考虑到女方有再次面临暴力的危险性,为预防暴力再次发生,法院果断下发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实践证明,法院下发的保护令确实起到了作用,加害人表示服从法院裁定,并承诺不再对申请人施暴。

  马国梁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