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司铃云)7月13日一大早,申请人范某双手举着“执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兴冲冲地来到修武县法院,向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因为其不翼而飞的366吨混合煤款被追回来了。
2014年,范某将购买的366吨混合煤放到某实业公司墙外,准备联系客户销售。没过几天,范某竟发现这些煤不见了。经过一番寻找,发现是张某拉走了。因两人之间有纠纷,张某竟然不打招呼拉走了煤,据为己有,拒不归还。范某起诉到法院后,法庭支持了范某的主张。鉴于涉案物混合煤已被张某处理,法院遂判决张某等价支付范某煤款1098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而且提供虚假财产信息。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得知张某有存款115000元,且有一辆汽车,法院立即予以冻结、查封。迫于法律的威慑力,张某被迫将本金和利息共计116158元缴至法院。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范某到法院领钱。听到这一消息,范某悬了4年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为感谢执行干警的付出,范某特送来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