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陶镇原西农场等各镇属集体土地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6)36号、豫发(2017)15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县、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核清全镇镇属集体资产数量,明晰镇属集体资产归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盘活镇属集体资产,尤其是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现发布公告如下:
1.要求西陶镇原西农场等各镇属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经营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西陶镇政府申报登记。
2.申报时需要携带: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书、已缴纳承包费(租金)收据或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后原件退回)。
3.凡及时申报者再次续签合同时,将会对经营期限、承包费(租金)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发现有私自转包(转租)甚至改变原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将会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或申请行政执法、司法部门从宽处理);逾期没有申报且私自转租、转包的,一律按解除原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收回发包或出租的相关土地等方式,严格依法追究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4.申报联系人:李红科 联系电话:13723188112
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