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被告人胡某、王某、刘某共同出资入股15万元购买“星力游戏”网络赌博游戏平台,将该平台命名为“金花渔乐”。后来,3人利用该平台在广东省广州市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地点,组织人员通过手机捕鱼游戏进行赌博,并发展被告人王某某、石某、朱某为赌场工作人员。2016年8月,被告人张某对被告人胡某的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进行破解。破解后,胡某等人经营的网络赌博平台开始使用破解版的游戏,改名为“洪荒鱼乐”。该赌博平台2017年4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时,涉案赌资共计约1745万元,非法获利382万元,发展参赌人员2682人。
2016年8月起,被告人胡某伙同被告人张某等人对破解后的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进行销售、租赁。胡某、张某为大股东,宋某、李某分别出资占股6%。张某负责为平台租用网络服务器、对星力游戏服务端进行破解、为客户制作平台服务端、对已经售卖的平台进行技术维护等工作;宋某、李某负责网络赌博游戏平台销售、售后、收取销售平台的资金等工作;刘某负责对售卖的网络赌博游戏平台进行测试;王某、张某进行网络赌博游戏平台销售;黄某在该团伙中专门负责为赌博游戏客户端制作ios系统签名,先后制作了20余个ios系统签名。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18日,该团伙售卖游戏、租赁、升级网络赌博游戏平台70个,获利300余万元。
经审理,山阳区法院认定被告人胡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10名被告人均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6年3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对在案扣押的违法所得300余万元及3辆“宝马”汽车予以追缴。在对该案被告人判处主刑的同时,法院加大罚金刑力度,没收违法所得,铲除被告人的经济基础,减少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实现了刑事审判惩罚与预防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