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套路贷”设计圈套花样百出。这种伪装成民间借贷的诈骗行为,处处披着“合法”外衣,整个骗局环环相扣,受害人往往损失惨重,甚至家破人亡,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国家已经把“套路贷”认定为一种新型的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2019年4月9日,《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发布,对“套路贷”作了很明确的规定,下面一起来学习一下!
何为“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获取高额犯罪所得。
“套路贷”采用的手段及步骤: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贷款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服务费”“手续费”“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贷款人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虚高借款汇至借款人账户,形成银行流水清单为借款凭证,给人形成借款到账的假象;再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及其借款凭证收回,借款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和借款凭证。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贷款人通过以小时或者分钟计算逾期还款,或者还款时故意制造通信失联、系统维护等障碍,千方百计算计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导致违约金成倍翻番。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有的贷款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强力索债。
贷款人纠集地下黑恶势力采取言辞威慑、恣意谩骂、电话骚扰、散布谣言、跟踪盯梢甚至堵路口、泼秽物、涂油漆、撬房门等软暴力手段,千方百计地吸干榨尽借款人及借款人亲属的财物。
“套路贷”涉及的罪名
“套路贷”涉及的罪名多,主要有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如何避免“套路贷”
1.借款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借款。比如银行、支付宝等网络借款平台,切勿轻易相信个人或者组织的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声称“无抵押”“无担保”“不需要征信”“低利息”“快速放款”的贷款公司,一律不信。
2.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后才能签字,不能签空白合同,且签字后必须给自己留一份合同。
3.如果遇到“套路贷”行为人暴力催债,甚至威胁借款者人身安全时,应第一时间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最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好的信用才能帮你贷到款,一旦有“走捷径”的念头,那骗子就盯上你了。
若你遭遇了“套路贷”,不要犹豫,立马报警!
中法宣
(本版图片均由市中级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