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伟涛 通讯员石庆凯)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13年起,环保部将水源评估范围拓展到地级以下城市(县级市和县级政府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我市8个水源地全部纳入国家评估范围。
市环保局认真组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向当地政府认真汇报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衔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认真组织开展水源评估工作,确保评估质量,认真研究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问题。
按照要求,沁阳市地下井群、孟州地下水井群、武陟县南贾地下水井群、修武县北辛庄地下水井群、博爱县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博爱县二街水厂地下水井群、博爱县丹河、温县中张王庄滩地下水井群等8个水源地全部纳入国家评估范围,各县市要参照《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本地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重点针对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和环境管理状况开展自查工作,并填报饮用水数据采集软件。确保上报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市环保局将从不同类型水源水质超标、不安全等问题入手,预审核分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环境特征,区域水质状况,水源主要超标因子、超标时段,主要污染源类型、排放特征和风险源分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压力—水源安全等方面的因果关系。
预审核通过后,各县市于每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汇总上报省环保厅。